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内财资〔2026〕95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精准掌握资产存量、分布及使用状况,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决定开展2026年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为规范高效地做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现开展资产管理员的业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6月15日(周一)下午15:00
二、培训地点
行政楼A座A201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各学院(部门)资产管理员及其他负责资产管理的工作人员,国有资产管理处全体人员。
四、培训内容
1、传达《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
2、资产清查业务培训。
请各学院(部门)于6月15日上午11: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宋勇老师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