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推进教师周转房的有序流转和高效使用,增强我校广大教师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师周转房入住与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及2025年6月26日校长办公会关于青年13#街坊教师周转房工作的安排部署,具体通知如下:
1、2024年7月以来办理租住的住户,租金以2025年最新的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评估价为基准,继续按照八折收取。
2、目前续租的住户,租金参照2024年7月以来租住的住户租金标准执行。
3、对教师周转房有使用需求的在职教职工,目前可随时提交申请。
4、学校只提供腾空房间现有入住条件,入住后的装修(严禁违规装修改造)装饰、家具购置以及居住期间所发生的管理费(物业费)、水、电、暖、燃气、网络通讯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教师周转房仅限于承租人本人或承租人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屋转给他人使用。
6、办理退房的住户,需要先到周转房109室开具《退房情况说明》,交到国资处房产科行政楼B329办理退房手续,国资处通知计财处停止扣缴租金。
7、请还未签订《教师周转房租赁合同》的教职工于7月1日至7月4日到行政楼B329集中办理。
8、调整后的租金标准从2025年7月开始执行。
联系人:闫 鑫 5954384
于晓芳 595155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年6月30日
下一条:教师周转房取暖费扣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