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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处房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2022-05-11 09:44  

1、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房地产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学校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

2、负责掌握学校各类房地产资料,负责房产、地籍、房改、用房信息的计划、管理、协调等工作;

3、负责全校新建和新购房屋、构筑物竣工验收、使用分配工作;

4、负责全校房屋、构筑物大型维修、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5、负责房产的产权办理、变更工作;

6、负责职工住宅的分配、调整和公有住房的产权出售等工作;

7、负责青年教师公寓分配、采暖费收缴管理工作;

8、负责行政办公用房调整方案制定及执行,参与学校教学用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9、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房产部分审核、维护、管理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0、负责办理学校房屋、构筑物拆除、处置报批手续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科长岗

1、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房地产相关法规、制度,制定学校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工作规范;

2、掌握学校各类房地产资料,负责房产、地籍、住制度负责改革、用房信息的计划、管理、协调等工作;

3、负责全校新建和新购房屋、构筑物竣工验收、使用分配工作;

4、负责全校房屋、构筑物大型维修、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5、负责土地、房产的产权办理、变更工作;

6、负责职工住宅的分配、调整和公有住房的产权出售、权证管理等工作;

7、负责青年教师公寓分配、指纹信息录入审核、采暖费收缴管理工作;

8、负责行政办公用房调整方案制定及执行,参与学校教学用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9、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房产部分审核、维护、管理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0、负责办理学校房屋、构筑物拆除、处置报批手续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员岗1

1、协助科长完成校新建和新购房屋、构筑物竣工验收、使用分配工作;

2、与科长共同完成全校房屋、构筑物大型维修、改造、装修工程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3、与科长共同完成负责土地、房产的产权办理、变更工作;

4、与科长共同完成职工住宅的分配、调整和公有住房的产权出售工作;

5、协助科长完成青年教师公寓分配、指纹信息录入审核、采暖费收缴管理工作;

6、协助科长完成行政办公用房调整方案制定及执行,参与学校教学用房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7、协助科长完成办理学校房屋、构筑物拆除、处置报批手续工作。

8、负责房屋分配资料的保管工作和房屋调配的统计工作.

9、负责调查不合理住房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

10、负责职工住宅数据维护,保证金的账目管理核对及收缴工作.

11、调查违章建筑等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

12、负责未分配住宅的管理。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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