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分析中心
项目名称:分析中心设备购置项目
批准文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6332号
招标文件编号:NMJL-2016-0130
合同金额:378.8万元
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1月16日,安装调试时间为2017年5月,使用单位验收时间为2017年6月。
国资处于2017年8月31日下午2:30分组织校外及学校专家到分析中心实验室验收了该项目,验收专家由使用方推荐的夏郁美稀土研究院(校外)、白一甲内蒙古工业大学(校外)、龚志军能源与环境学院、张芳材料与冶金学院、布林朝克材料与冶金学院和使用单位设备使用人、资产管理员和验收监督徐海生。经过专家现场验收后,专家验收意见:所验收的设备信息相符、外观相符、技术性能指标符合设计指标要求,备件配件齐全,经验收专家组评议一致认为设备验收合格。
国资处
2017年8月31日